近日,新修订的《民政信访工作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经民政部2024年第2次部务会审议通过,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《办法》要求,各级民政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,做好民政信访工作,认真处理信访事项,倾听人民群众建议、意见和要求,接受人民群众监督,为人民群众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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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政信访工作办法》
第一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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